进一步优化我市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

2020-03-02 16:29

近几年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优化实体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得到了有效优化。从整体上说,苏州的营商环境在同类城市中属于优良水平。这几年市、区各级政府部门推出的改善营商环境措施的效果也是显著的。不过就制造业而言,苏州作为全国第三大制造业城市,在促进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营商环境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短板”,影响着企业家们投资的信心、创新的热心、实干的专心以及高质量发展的恒心。

一、当前苏州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所面临的问题

1.、现有政策措施没有切中企业的痛点

随着“廉价”时代的结束,制造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要素,如土地、资金、劳动力、水、电等价格逐步走高,我市企业的竞争优势逐渐消失。尽管国家针对实体经济出台了各项旨在降低税费成本、“营改增”、“放管服”等改革措施,以及逐步降低“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但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并没有很强的获得感。仅以税费成本为例,企业面对的是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综合税负成本,以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费用。增值税率降低带来的实际效果,对制造业企业而言可有可无。而且增值税抵扣规则过于复杂、责任主体不清晰,部分涉企收费细则不明晰,使得中小企业难以享受政策红利。企业目前普遍关心的是企业所得税和社保费用在其生产经营成本中的比重高居不下。也有企业反映,增值税率降低之后,掌握流通渠道的采购商,同步要求企业降价,生产企业并没有享受到减税的实惠。而且这部分降价的实惠也并没有传导给终端消费者,因为消费者在面对这部分采购商时,没有议价能力,导致国家减税降费的成果被中间环节截取了,制造企业和消费者都没有受益。

2、 政策配套措施少、可操作性差

在政策落实和执行方面,目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普遍存在着配套措施少、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一是涉及部门众多,容易相互扯皮,政策落实不到位,优惠难享用,操作难度大。例如,稳岗补贴政策的申报条件要求很低,申报企业众多,如果全部落实政策,财政压力较大。所以实际操作时,需八个部门联审,会额外增加一些评审条件,变相提高要求,导致很多中小企业很难达标。二是政策兑现难,有企业反映,高企研发费用补助、高企培育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周期过长,甚至迟迟不能到位,影响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研发企业的现金流。

3、尚未形成与制造业相匹配的人才、生产配套和融资环境

企业的生存和转型升级更多依赖于人才,制造业企业主要需要的不是博士及以上的研发型人才,而是硕士、本科及以下的应用型和操作型人才。我市高居不下的生活成本和人才政策,恰恰对这部分金字塔中下层的人才是不友好的。在现有人才引进或者补贴政策中,主要面向高端人才,学历及其相关要求(如知识产权、获奖等)所占的比重较大。

虽然政府一直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促进产业形态、生产组织方式、制造模式变革,加快“机器换人”,扩大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在工业企业中的运用,减少用工人数。但是我市制造业企业发展相当不均衡,多集中于产业链中下游,缺乏核心竞争力和必要的技术与资金储备,科技型及技术密集型企业并未占据主流,单纯依靠自身力量很难完成转型升级,需要与之配套的生产性服务型企业的支撑,而我市的生产性服务型企业尚未形成气候。

伴随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制造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资金压力剧增。资金获取的便利性方面,中小企业融资70%依靠间接融资,30%依靠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主要是银行,由于需要抵押物,大部分中小企业拿不到贷款。作为直接融资的股票、债券市场,门槛太高,中小企业进入不了。一些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小贷公司,由于融资难、风险高、税负重、监管错位等问题,发展受到影响。

4、市场体系的公平性和透明性仍需提高

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上看,虽然逐步取消了资质证书、许可证书、准入门槛等限制,但受历史原因和思维惯性的影响,民营企业经营仍存在各类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性障碍,受到各种隐性准入壁垒以及行政许可和变相审批的制约,与国有企业仍不能完全公平竞争。

二、优化我市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

1、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综合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中,最大的挑战就是如何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制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让广大制造业企业、民营企业和消费者能够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的实惠。除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营改增”改革、认真清理收费基金项目、小微企业降费扩围政策及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建议与全国第一制造业城市——上海开展联合调研,科学分析制造企业成本下降的空间分布和时间特征,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的制造业企业的成本特点,有的放矢,各有侧重谋划差异化降成本途径,对相关政策措施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制造业企业能够真正走出高成本和高负担的阴影,焕发新的活力和竞争力。

2、提高办事效率,明确政策要求,及时落实补贴资金

政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自身改革是关键,应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模式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尤其涉及中小企业的政策、项目、补贴等,确保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限时办结。在企业申报有关补贴时,明确条件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一律落实政策,不再设置额外的评审条件,变相提高门槛。对于配套政策和资金的落实期限,建议不能晚于主体政策和资金到位后的1个月。

3、强化制造业企业需要的人才、资金和生产配套环境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构建与制造业技术创新相匹配的创新型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加快建成多层次制造业人才队伍,深化校企合作,以工匠精神来培育新型知识型制造业人才。

鼓励银行等信贷机构为优质制造业企业提供增量信贷服务,对为优质制造业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业务补助和风险代偿,鼓励保险企业设立信贷保险,如发生企业还贷困难,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信贷机构损失,增强机构放贷信心,支持制造业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发挥好金融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推动作用。

生产性服务型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可以让众多的制造业企业更加专注核心业务,提升产品附加值,又可以从服务供给侧角度降低制造业的发展成本,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我市应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协同融合发展,对此类企业进行政策性倾斜。

4、落实企业信用红利,完善投诉举报制度

一方面,对制造业企业,要坚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满足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要求的或者评级的守信企业,除国家规定的专项和年度检查以外,给予每年一定数量的免检特权,企业可自行决定使用时机。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让企业能充分享用“信用红利”的实惠。

另一方面,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试行实名举报要求和不实举报惩戒制度。对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恶意举报者,应对其个人进行信用惩戒,计入个人征信档案。对被举报但通过检查的企业,应给予一定的信用奖励,适当增加免检次数,反之则扣除免检次数。通过固化制度,形成社会、企业和个人整体的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