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断完善苏州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2019-03-01 16:32

有数据表明,10月份,全国传统燃油车生产量同比下降10.04%、销售同比下降11.7%,而1—10月份,新能源汽车生产量同比上升70%、销售量同比上升75.6%,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正步入转型的快车道。

苏州市2010年就开始推广新能源汽车,2018年1月又发布了《苏州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苏府办[2018]20号),要求突出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强化充电设施配套,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调研了解到,有73%认为新能源汽车当下最大的问题是充电困难,由此可见,充电问题是当前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最大短板,充电站桩的建设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1、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规划不平衡现象。按照现有的规划要求,新建项目(住宅、办公、综合体、公共场所)包括商业中心和居民小区充电桩停车位要求不低于10%。新建项目由于有规划的前置要求,推进落实相对比较容易,但对已建或密集的商业区、居住区等,新增新建充电桩设备就存在很大困难,导致一些区域虽有规划要求,但建设难度很大,规划要求难以真正实施。城区内的充电桩外的城际公路,大部分服务区均无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出行半径受到限制。

2、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和结构不合理。按照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需求,充电桩的布局除去家用私人充电桩配置,大部分应集中在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公园、写字楼等商业集中区域,但目前市区缺少充电设施,供需之间产生矛盾,车主充电极不方便。住宅小区的充电桩建设是私人充电桩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领域。目前,对已经建成的小区充电桩建设面临着很大的难题,由于小区车位紧张,没有多余的建站空间,加之用电的配置问题等,使得小区充电桩建设难以推进。结构上,公共充电站与私人充电桩、快充设备与慢充设备在区域内的配置比列也不够合理,因而不能很好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求需要。

3、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存在无序竞争现象。由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代表未来汽车行业发展的方向,使得一些企业相继进入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一定资质和规范要求的施工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补贴,近几年各种资本涌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有从传统的电力设备企业转型而来的,也有从互联网端介入的,其中一些施工企业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能享受政策补贴。由于企业的关注点不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4、充电设施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尚未形成统一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市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主体有供电公司、万帮、协鑫、海格、和顺、创元特来电、云快充、亨通龙韵八家,各充电运营商之间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影响了设备使用率,全市范围内未形成统一的公用充电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充电资源不能共享,无法监控区域下站点的问题将形成行业发展瓶颈,虽然检测平台已经在建设中,由于缺乏统一、易识别、便捷、开放的使用和支付平台,给用户带来诸多不便,也影响了政府的监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1、市政府应尽早制定出台可操作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我市虽有《苏州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补贴的文件,但市级层面上还没有规范性的文件出台,建议尽早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统筹兼顾电力承载、布点空间,优先布置在医院、学校、商场、广场、公共停车场等规划要求。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规划中的快速充电和慢速充电桩的配比,使充电桩可以更加高效使用。

2、积极引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市场有序发展。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城市区域公共充电站网络布局,解决车主2-3公里内充电服务。拓展小区内的充电桩建设和管理,在现有的26个带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小区基础上,不断延伸和扩展,提高相关联小区的充电设施的使用率。协调企业与供电公司间的合作,构建合理的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价,推进鼓励新能源的发展。

3、整合资源,加强对合规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充电桩制造商和运营商进行资源整合,在不断发展合格,合规的充电桩企业基础上,进行政策的引导和项目落地的实际帮助。苏州目前已经运营的几个规模较大的企业(如:国网苏州公司、海格新能源公司、亨通集团、苏州汇泰新能源、创元特来电等)可以通过联合或者股合的方式,组成综合性充电运营服务公司,快速形成规模化企业,具备与全国互通的能力。最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特来电、万帮充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家充电设施公司在雄安新区签订了合作协议,解决充电设施互联互通程度低问题,通过互连互通搭建全国的充电网,解决用户充电难问题,这一做法值得苏州学习借鉴。

4、理顺充电难利益分配机制。小区充电桩建设面临着很大的难题,建议从理顺国家、个人、投资及管理方三者利益的分配机制上探索新突破,加强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鼓励各类投资参与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兼顾土地所有者和物业管理方的利益,解决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难问题,使各利益方都有所得,都各得其所。

5、加快建设统一的公共信息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和政府监管的信息化能力。鼓励企业围绕用户需求,开发相关APP产品,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实现“人-车-桩”之间的互通,同时为政府提供大数据统计分析、安全监测和补贴监管。市政府要整合各类充电桩平台,加强对新能源汽车运行的数据采集和实时监控,确保与国家和省级平台顺畅对接。